福建乌龙茶60年产销历程|福建乌龙茶历史
14倍,为1954年成立“办事处”时144口吨的21倍。
乌龙茶拣茶车间
1984年,茶叶放开自由经营.全国绿茶略有积压,红茶出口亏本,乌龙茶供不应求,因此,除原来所有国营茶叶公司外,一些原来非经营茶叶的国营、集体和个人,纷纷到乌龙茶产区收购、加工并运销各地,为了争得货源,争相提价收购,然后降低质量并到处抛售;有的为了暴利,甚至从各地收购低次粗绿茶和假茶,加工拼配后,以名牌乌龙茶厂的唛号欺骗顾客;原非生产乌龙茶的茶区则大肆仿制乌龙茶,因茶树品种的差异和采制技术等原因,市场上出现非乌、非红又非绿的“乌龙”茶。
与此同时,日本正巧大兴“乌龙茶热”,客户求货心切,重量先于质量,乌龙茶出口品质下降、掺杂使假和欺诈行骗等种种行为就不断地发生了。日本经销商意见纷纷,要求我方改进供应工作。1985年9月20日,经贸部根据各方的意见,把乌龙茶列为三类物资一类管理,出口实行许可证制度,由经贸部发证,规定由承担乌龙茶出口收汇的四个口岸经营出口。
此为解放后茶叶出口首次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然而,利之所在,低劣乌龙茶和“水货”,仍然不断地涌向市场。1991年9月,为贯彻“理特”方针,决定对日本和港澳市场实行统一成交,统一管理,港澳市场由德信行总代理,客户通过德信行向口岸购买;日本市场由总公司驻日本代表事务所统一签订出口合同和统一对日本市场的管理。至此,外销乌龙茶市场才略为稳定。
2004年,国务院取消对茶叶(绿茶、乌龙茶)出口资格审批乌龙茶企业被取消出口专营权,外资及民营企业和原来拥有出口专营权的国有企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乌龙茶出口不可避免地出现更加激烈的竞争。
三、改革开放后乌龙茶产销蓬勃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全中全会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茶农不但管理好现有的茶园,还大量垦植新茶园。1950年全省茶园27.7万亩,产量5450吨;1978年,全省茶园141.2万亩,产量2.03万吨,同比增长5.1倍和3.7倍。
2007年全省茶园250万甫,为1950年的9倍,1978年的1.8倍;全省产量22.39万吨,为1950年的4l倍,1978年的11倍,其中乌龙茶11.5万吨,占51.4%,为1954年的460倍,1978年的3.8倍。产茶大县安溪县,1949年茶园20920亩,产茶419.6吨,2007年茶园扩展到36.4万亩,产茶达5.2万吨,同比增长17.4倍和124倍。1995年,安溪被农业部授予“中国乌龙茶(名茶)之乡”的殊荣。2007年,安溪县涉茶总收入57亿元,脱掉贫困县的帽子,成为省十佳、全国百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