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佛海茶厂的回忆
2017-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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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解决佛海外销茶结汇问题,使产销得以顺利进行。
1941年冬,中央政府外汇政策规定:一切外销茶叶所得外汇,必须结汇给中央政府财政部。关于佛海外销茶结汇问题,由滇中茶公司会同佛厂办理。中茶总公司乃令滇中茶遂令佛海茶厂承办。海关则严格取缔外销茶私运出境。
佛海虽属边城,驻有海关人员,但佛海并非茶叶成交之地。茶叶必须外运,经过滇边打洛关出境后,通过缅印两地运到西藏边境才能成交,才能获得外汇。事实上不可能在佛海结算外汇,佛海根本没有外汇来源。经我厂与诲关人员多次协商,采取两全的办法,即茶叶出口时,许可用书面具结运输.先行出口,然后再结算外汇。海关及当地厂商都认为次法可行,并由海关方面通令执行。由于结汇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外销茶叶才能得到货款,这才保证了茶厂的产销得以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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