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生节度银生府与银生古城
后为金齿白(夷)蛮所陷,移府治于威楚,开南遂为生蛮所据”⑧。清嘉庆重修《一统志》载:“禹贡梁州裔,汉益州缴外地。唐时南诏蒙氏立银生府于此,为六节度使之一。寻为金齿白蛮所陷,移府治于威楚,白蛮遂居地,厉大理段氏莫能服。元中统三年平之,以所部隶威楚万户。至元十二年,置开南州,仍隶威楚路。明 洪武中改为景东府,隶云南布政使司。本朝初因之,属云南省。乾隆三十年改景东厅”⑨。“银生城在扑败(南涧)之南。去龙尾城(下关 )十日程”⑩。范文澜的《中国通史》、《云南百科全书》载:银生节度与银生府同城而治,位于景东县城,即今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
银生节度、银生府的辖境。银生节度,“领有银生城、开南城、威远城、奉逸城、利润城、茫乃道、柳追和城、扑败、通遗川、河普川、大银孔等地”@。“银生城”位于今景东县锦屏镇,“开南城”位于今景东县文井镇开南村,“威远城”位于今景谷县威远镇,“奉逸城”位于今普洱县宁洱镇,“利润城”位于今勋腊县易武,“茫乃道”位于今景洪,“柳追和城”位于今镇沉县恩乐镇,“扑败”位于今南涧县公郎,“通遗少11”位于今黑江县玖联镇,“河普川”位于江城县勋烈镇,“大银孔”位于今泰国清迈。即今思茅市、西双版纳州及泰国景迈、老挝北部、越南莱州等地。
三、银生节度辖境的经济、民族、文化
从整体看,南诏的社会制度是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度的国家,而且奴隶制所占的比重较大。这是由当时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的。有两个显著特点:首先是土地所有权“国有”。南诏比较发达地区(十睑地区、滇池地区)的土地归国王所有,国王把土地分配给除奴隶以外的其他阶级和阶层的人使用。《蛮书》卷九载:清平官(相当于宰相)、大军将(在内可同清平官议事,在外任节度使)等“上官”,分给田四十双(五亩为一双);“上户”的官吏和军事首领,分给田三十双;村社头人和村社农民为“中户”、“下户”,也分给数量不等的土地。南诏王族占有的土地可以不受限制。这种土地制,实质是采用了唐朝的均田制(按户授田),这种土地制也可算是“国有”,即土地所有权是国王。其次是奴隶制,即佃人制。《蛮书》卷七载:“耕田用三尺犁,格长丈余,两牛相去七、八尺;一佃人前牵牛,一佃人持按犁辕,一佃人秉未。蛮治山田,殊为精好,悉被城镇蛮将差蛮官遍令监守催促。……收XlJ己毕,蛮官据佃人家口数目支给禾稻,其余悉输官”。书中记载的“佃人”,即奴隶;“蛮官”,即“蛮将”派出监工的官吏。这记载可以看出,奴隶的劳动是在奴隶主派出的监工的监督下劳动的,而奴隶的劳动所得,由“蛮官”据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