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进贡珍品:普洱贡茶
2018-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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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进贡珍品:普洱贡茶
清朝为控制普洱 茶的购销权,鄂尔泰总督于雍正7年在思茅设立官办的茶叶总店,指派"通判"官员亲自掌管总茶店,推行变相的茶叶统购专卖的土政策,不许私相买卖,独笼其利,剥削茶民,同时推行岁进上用茶芽制,选取最好的普洱 茶进贡北京。宫廷将普洱 茶列为贡茶,视为朝廷进贡珍品。
清乾隆六十年(1795),普洱 府上贡茶千种:团茶(分5斤、3斤、1斤、千两、1.5两)、芽茶、茶膏和茶饼。其后,清政府又规定,贡茶由思茅厅置办。清《普洱 府志》卷十九有载,每年贡茶为四种:团茶、瓶装芽茶、蕊茶、匣装茶膏共八色。作为贡茶的还有景谷民乐秧塔白茶,即"白龙须贡茶"和墨江的"须立贡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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