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艺师国家职业标准(职业概况)|茶艺师培训
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b、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c、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申报高级茶艺师培训、考核(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a、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b、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c、取得高级技工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d、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申报茶艺技师培训、考核(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a、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b、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c、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申报高级茶艺技师培训、考核(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a、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b、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实际操作、现场问答等方式,由2--3名考评员组成考评小组,考评员按照技能考核规定各自分别打分,取平均分为考核得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和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3,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 人。
(5)、鉴定时间
各等级的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120min;初、中、高级技能操作考核时间性为50min,技师、高级技师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12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6)、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品茗室进行。品茗室设备及用具应包括:品茗台、泡茶、饮茶主要用具,辅助用品,备水器、备茶器,盛运器,泡茶席,茶室用品,泡茶用水,冲泡用茶及相关用品,茶艺师用品。鉴定场所设备可根据不同等级的考核需要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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