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性的超越 作为庄子的最高人格理想和生命境地的审美人生快乐,不只是一种心理的快乐事实,而更重要的是一种超越的本体态度,即审美的人生态度。这种态度它既不是动物的自然感性,又不是先验的产物或神的恩宠,而是在人的经验中与自然融合后积淀的深刻感性,并通过超越自己创造成艺术。有了这个超越,便使人在任何境遇都可以快乐,可以物我两忘。